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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军中各级设立党代表,是红军初创时期人民军队建设的一项重大措施。党代表的设立,有力地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军队中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对红军实行三大任务、执行革命纪律起了很大的作用。为此,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中充分地肯定了党代表的作用:“党代表制度,经验证明不能废除。特别是在连一级,因党的支部建设在连上,党代表更为重要……事实证明,哪一个连的党代表较好,哪一个连就较健全,而连长在政治上却不易有这样大的作用……从表面看,似乎既称红军,就可以不要党代表了,实在大谬不然。”
对于红军党代表的工作职责,除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中提到的“他要督促士兵委员会进行政治训练,指导民运工作,同时要担任党的支部书记”外,囿于史料原因,过去始终不甚明了。近年,在湖南省安化县档案馆,发现了一份《党代表工作大纲》,颇为珍贵。这是1928年7月间红四军在郴州对敌作战时失去的,被敌十六军政治部掳去,而刊载在其内部通报上。《党代表工作大纲》(简称《大纲》)共分:“军队方面”、“民众方面”、“党的方面”、“做报告”、“民众的调查”五个部分,对党代表的任务、职责、工作方法等,均有明确、详尽的规定。从这一珍贵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出:
1.《大纲》确定了党代表的根本任务。
其任务分有两项:(1)注意士兵教育和管理;(2)作战时的工作。因为“党代表是代表党在军中工作,所以对于党的主义及政策,应该随时使士兵了解”,必须确保在红军中及红色区域贯彻执行党的主张和方针政策。
2.《大纲》规定了党代表的工作职责。
从《大纲》可以看出,党代表的工作职责应担负军队、民众、党务、报告、调查等五个方面的工作。每个工作项目均有具体的要求。这样,党代表在工作中既有章可循,又职责分明,体现了党代表制度的科学化与制度化。
3.《大纲》对党代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大纲》规定:“党代表应为各同志模范,并使各同志和非同志在本党政策之下都积极工作”;“党代表的一切言论和行动,均需站在党的观点上”;“党代表在军队中,在民众中,均在党的指挥之下,积极发展党和团的组织,并使党和团为群众核心。”为此,党代表必须是一个有高度责任心的优秀党务工作者,而不是光耍嘴皮的“政工人员”。
4.《大纲》提出了党代表的工作方法。
《大纲》规定党代表的工作方法应注意两方面:即做报告,从事民众调查。要求党代表实行报告制度,“注意民间调查和官兵调查”。为此,还开列了调查及报告的详细项目。
由于大纲有了这些规定及要求,就规范了红四军各级党代表的行为。当年曾是三十一团三营九连党代表的罗荣桓,“从当连党代表开始便坚持了一条:凡是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作为无声的命令。打仗冲锋时,他和陈连长(陈伯钧——引者注)肩并肩站在队伍的最前头,退却时又在最后面负责掩护。行军时,他的肩头经常扛着几支病号或是掉队战士的枪。宿营时,他每宿都要查铺,逐个将战士们的夹被盖好。每逢发零用钱,他和连长、司务长又总是最后去领。他自己病了,咬着牙坚持工作。可战士病了,他却要一天几趟嘘寒问暖,还要吩咐伙房给做香喷喷的病号饭……”
正是由于有许许多多像罗荣桓一样严格执行《党代表工作大纲》的各级党代表们,从而使得大部分来自雇佣军队的红军士兵,“一到红军即变了性质”,“都知道是为了自己和工农阶级而战”。以致敌人在缴获《党代表工作大纲》时,惊呼:“红军党代表之工作及能力亦可表率其众,敌人组织如此,吾人应加猛醒!”
井冈山时期的《党代表工作大纲》,是我军最早的政治工作条令。这个大纲的基本精神,对于人民军队的建设和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