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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夫妻二人于中午到得秋溪,在乡党支部书记李松林家吃了中饭,黄昏时到达永新县城。贺子珍找来了县委书记刘真,特委书记毛泽东向他了解全县分田的情况。听了刘的汇报, 毛泽东说:“我们看永新一县,要比一国还重要,必须用大力经营,建设一个党与群众的坚实基础。在诸多的地方工作中,土地分配是最要紧的。”接着他问哪些地方的分田处于落后状态。刘真说澧田区夏幽、塘边的几个乡分田进展参差不齐,有的还没有动静。毛泽东说:“我同子珍到塘边那里去。”
毛泽东与贺子珍第二天来到澧田,找区委了解情况,征求区委意见后便去了塘边。两人来到这个四五十户人家的村庄,在农民周香姬家住了下来。
毛泽东与贺子珍接连几天到各家各户访问,了解情况;随后召开邻近村庄上千人的群众大会,斗争掌握族权的豪绅徐美山; 建立了塘边乡工农兵政府,农民徐佩沂担任主席;成立了土地委员会,徐帮勋为委员长。毛泽东对二徐说:“这五天内,我同贺子珍哪儿也不去,同你们丈量田亩,彻底分配下去。”
毛泽东在塘边指导分田的事,很快地在附近各乡农民中传开了,那些还没有开展分田的乡村纷纷行动起来。
毛泽东与贺子珍在塘边的日子里,对于在宁冈已经推行的几项分田原则,如以乡为单位分配,按人口平分,以原耕为基础抽多补少等,通过召开座谈会或在田头向农民了解,考察其是否符合实际,以便总结经验,指导湘赣边界的分田运动。这是毛泽东来塘边指导农民分田的用意所在。他除了自己到农村进行 地革命实践的调查,还要求军队和地方干部也这样做,当作一项 任务来完成。在宁冈县的分田运动当中,他就作出了调査研究的表率。
井冈山的土地革命,最早在宁冈进行。1928年2月21日县工农兵政府建立后,这项工作就在全县铺开了。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完全由毛泽东为书记的前委在“前无成法”的情形下摸索进行的。实践中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如没收一切土地还是只没收大地主的土地,大地主大到什么程度,是按人口平均分配还是按劳动力分配,是以乡为单位还是以区为单位,或者是按自然村进 行,分配以后的土地所有权归工农兵政府还是归农民所有。后来的土地分配原则,都是毛泽东、谭震林、宛希先等人经过调查研究,在实践的基础上制定的。
宁冈的分田从2月下旬开始,轰轰烈烈地进行了十多天,全 县4个区39个乡,都把土地分配下去了。这期间,毛泽东与谭震 林、宛希先、龙超清、文根宗等人,将全部的精力放在这项工作上。县委、县工农兵政府更是不遗余力投入其中。广大农民的分田热情无比高涨,他们高兴地说:“共产党才是替穷苦农民谋利 益的,一下把这么多田送给我们,真是盘古开天地没见过的好事!”
宁冈的分田,包括工农革命军在酃县的中村、桂东沙田等地 的分田活动,为湘赣边界的土地革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推广到了湘赣边界党的“一大”以后的分田运动之中。
湘赣边界党的“一大”召开后,一场惊天动地的土地革命风暴席卷湘赣边界,各县按照边界特委和工农兵政府的布置,把土地分配当成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谭震林回忆说:4月底朱毛会师后,特别是湘赣边界党的“一大”召开,制定七项政策,土地革命是重要的一条,成为井冈山根据地深入开展土地革命的标志。
中国共产党建立以来,虽然把分配土地当作民主革命的主要内容,但只是停留在口头和书面上,还没有人来得及付诸实践。如今,真正意义上的土地革命在井冈山开展起来。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地知道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革命,而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因为土地是农民的命根 子,只有使农民从地主豪绅手中分得了土地,才能给农民带来根本的利益,共产党和红军才能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和拥戴,红色政权才能得到巩固。中国革命的历史,最早将毛泽东等共产党人推上了土地革命斗争的舞台。
毛泽东需要周围有一群得力的助手,他让谭震林出任边界政府的土地部长,又对政府主席袁文才交代:“文才呀,让割据区域的老百姓分到田地,是你袁主席的主要职责! ”特委书记拥有一支庞大的干部队伍,这支队伍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各县党、政 组织的负责干部,二是工农革命军第四军中一批有着地方工作经验的干部。毛泽东把他们派到了各县农村指导分田。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符合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使他们获得了千百年来世世代代渴求的生存之本——土地,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他们以不可遏制的革命热情,投身于这场伟大的变革之中。
当时,各地的分田运动,釆取了下列的步骤和分配办法:
一、 建立领导分田的机构。
湘赣边界的各级红色政权——县、区、乡工农兵政府,普遍 地设有土地委员会,设委员长一名,委员5至7人,由同级工农兵代表会议选举,都是对乡域土地情况熟悉又富有斗争积极性的农民。土地委员会的职责,首先是划分阶级,以阶级成分决定是否分田,分什么样的田;然后制定分田的方案,进行土地丈量,登 记田册和发给田牌。有的乡由工农兵政府主席兼任土地委员会委员长。
二、 以乡为单位进行土地分配。
以乡为单位进行土地分配,是前委在宁冈分田的实践中确定的一项原则。开初分田时,出现过以自然村为单位分田,实践 证明这个方法很不好,容易为地主、富农所利用;因为村与村之间的田地分布情况很不均匀,有的村庄一个大地主就占有数百亩、上千亩水田,而那些没有大地主的村庄则田亩数量很少。以乡为单位集中土地再加以平衡,村与村之间划拨土地进行分配, 这个方法是比较好的,较之中共湖南省委在1927年8月19日制订的《土地纲领》所规定的“以区为单位”前进了一大步。在乡域内实行土地整合,再按实际情况加以划拨,这一方法在宁冈的茅 坪、大陇、东上等地特别适用;因为这些地方是土籍民众与客籍民众杂居,两籍之间的土地占有差别很大,如果不实行土地划 拨,客籍民众就分不到多少田。土地革命打破了土客籍之间、村与村之间的界限,使农民看到共产党的土地革命是真正为贫苦农民着想的,更能调动他们的斗争积极性。例如在山多田少的永 新小江区,釆用了两三个乡并为一个单位分田,这样,统一调配性更大。
三、 按人口平均分田。 ‘
在按什么标准分田的问题上,开始时并无政策界定。中共中央在《湘鄂粤赣四省农民秋收暴动大纲》中规定:“农民协会组织 土地委员会,决定土地分配之方法。”这样的规定,各地必定是各行其是,有的按人口 一律平分,有的按劳动力分配,有的则是小孩、老人得壮劳力者一半之田数,手工业者、地主一律照分。根据这种五花八门的分配方法,毛泽东带着问题在一些农村进行考 察。他在塘边期间,向农民作了专门调査。农民徐安寿全家5口 人,只有徐安寿本人能够劳作;徐仔虎家7 口人,只有他夫妻俩是劳动力。他们对按劳动力分田大为不满,认为这样的分田“没意思”。毛泽东从这些实际调査中觉得还是按人口平均分配较为合理。
四、 在原耕基础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原则。
开始时实行没收一切土地重新分配的原则,即把所有土地打成一片,不分田主再行分配。这样一来,自耕农就有意见了。他 们田地的收成刚刚够着口粮,因此耕作非常精细,现在分给别人,横竖不干。于是便有了以原耕为基础的原则。后来发现,这个办法虽说是从照顾自耕农出发,但对地主富农更为有利,贫雇农却得利甚少;因为地主富农的田一般是肥田较多,而贫雇农的田大多数是“瘦田”。于是又想到了“抽肥补瘦”这一着,“把地主富农的好田按一定的比例抽出来,补给进田的贫雇农”。这样就真正满足了贫雇农对土地的要求。当年抽调在永新北乡农村组织农民分田的谭冠三回忆说:“按4担干谷一亩估计,分上、中、下三 种田造册登记,分的时候按户主人口比例以上、中、下搭配来分。”
土地革命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和激烈的阶级斗争。分田运动的红色浪潮,猛烈地冲击着封建地主、豪绅阶级的经济基础与统治地位。在分田运动中,有些豪绅地主利用他们从前的社会地位及家族权威,恐吓贫农,拖延分田的时间。到了无可拖延时, 就隐瞒土地实数,留下肥田,让出瘦田。这种情况在永新南乡发生最多。然而,农民坚决地用红色政权的专政对付他们,对破坏分田情节恶劣的豪绅地主在群众大会上公布罪行,予以处决。
边界的土地革命斗争,完全倚社于工农革命军的军事斗争; 土地革命成果的巩固,也是有赖于红军军事上的胜利。每当红军占领一个地方,军队干部便协助地方党组织建立工农红色政权, 然后实行分田。1928年6月23日,红四军取得新、老七溪岭大捷, 第三次占领永新县城,军委很快地把三个主力团分散到永新、莲 花及安福的西南部,主要任务是组织农民分田。当时这些地方都已插了秧,就实行分青苗。
井冈山根据地的土地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在一块红色区域内领导进行的第一次完整的土地革命运动。它的发展过程并非一帆风顺,经历了曲折风波。但作为中国革命进程中一项神圣、 新鲜的事物,毛泽东等共产党人的实践取得了巨大成功。
湘赣边界党重视对一年来土地革命实践的总结。1928年3月 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没收土地和建立苏维埃》的第三十七号通告,在土地分配问题上,要求以劳动力为标准分配。湘赣边界党在接到这个通告后,曾一度按照这个精神执行。诚如10月上 旬中共湘赣边界第二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中所说:“关于土地问题。接受中共对土地问题的通告,交特委讨论,作最后决定。”湘赣边界党“二大”后,特委即着手制定土地法。经过两个多月的数次讨论和修改,于同年12月以湘赣边界工农兵政府名义正式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这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党制定的第一部土地法规。但由于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这个土地法也存在一些不足甚至错误。这在后来制定《兴国土地法》《赣西南苏维埃 土地法》时,得到了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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