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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时期,毛泽东提出了“工农武装割据”的思想,创立了红色政权的理论,但不等于就形成了完备的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的理论。这其中所形成的过程,大体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
1.井冈山时期在“工农武装割据”思想基础上创立的关于红色政权的理论,是毛泽东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道路理论的萌芽阶段。
这一阶段理论形成的标志是毛泽东所著《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和《井冈山的斗争》的问世。
2.中央苏区时期是毛泽东“工农武装割据”思想在更广阔的领域得到发展,中国革命道路理论的基本形成阶段。
在这一时期,毛泽东批评了党内林彪等人“没有用这些红色政权的巩固和扩大去促进全国革命高潮的深刻的观念”,明确指出:“红军、游击队和红色区域的建立和发展,是半殖民地中国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农民斗争的最高形式”,是“促进全国革命高潮的最重要因素”。这样,就提出了一个与“城市中心论”相反的结论,即在农村建立红军和革命根据地,不断扩大红色区域,促进全国高潮的到来,最后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全国政权。1931年秋在江西瑞金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就是毛泽东这一思想的成功尝试,就是新中国的雏形。这一阶段中国革命道路理论形成的标志,就是毛泽东所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发表。
3.1936年以后的延安时期,是毛泽东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革命道路理论的成熟发展阶段。
毛泽东在这个时期系统地总结了中国革命战争的规律和经验,深刻地论述了革命根据地在中国革命中的战略地位。他提出:“必须把落后的农村造成先进的巩固的根据地,造成军事上、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伟大的革命阵地,借以反对利用城市进攻农村区域的凶恶敌人,借以在长期战斗中逐步地争取革命的全部胜利。”毛泽东还明确地指出,中国革命不能像俄国革命那样,“先占城市后取乡村,而是走相反的道路”,即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全国政权的道路。中国革命的这一道路理论的成熟、发展的标志,则是毛泽东所著《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1936年12月)和《战争和战略问题》(1938年11月)两篇著作的发表。1949年3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对中国革命的道路理论有了一个完备的表述:“从一九二七年到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是在乡村,在乡村聚集力量,用乡村包围城市,然后取得城市。”
从上述三个历史阶段可以看出,毛泽东的红色政权理论与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道路理论,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属于两个不同的理论概念,既不能混同起来,又不能割裂开来。
二者的联系在于:
(1)实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首先必须经过工农武装割据、建立小块红色政权。实行工农武装割据、建立小块红色政权,是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全国政权的前提和基础,而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全国政权,则是实行工农武装割据,建立小块红色政权的最终目的与归宿。
(2)“工农武装割据”思想即红色政权理论,与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道路理论的基本内涵是一致的,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武装斗争、土地革命、根据地建设三位一体的结合体、总概念。
(3)红色政权理论与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理论,都是党和毛泽东在中国革命的伟大实践中创造出来,并不断加以深化、发展而日臻完善的,前者是基石,后者是大厦。
二者的区别在于:
(1)红色政权理论主要是回答中国红色政权存在的和发展的条件问题,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理论则是回答中国革命的根本途径问题。
(2)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的理论是“以乡村为中心”的,这一思想是毛泽东1930年1月在闽西给林彪的信中才明确的。而红色政权的理论形成在井冈山,这时的毛泽东“还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全党应把工作中心放在乡村的思想”。
(3)“工农武装割据”、小块红色政权是个地域性的概念,而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则是一个全国性的概念,前者是局部,后者是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