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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的经济本来是一个小农经济区域,自耕农甚多,日常生活程度颇低……因为地处边陲的原因,受资本经济的侵蚀颇迟,洋货业在市场不甚发达,有些地方的交易还是‘日中为市’的逢圩办法。”谭冠三:《在我记忆中的井冈山斗争》。内部采访资料。正因如此,湘赣边界各县,县县都有圩场,农村圩场成为私营工商业和农民之间进行商品交换的主要场所。这样,对待中小商人和私营工商业的政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根据地的经济发展和革命根据地的巩固。
毛泽东和边界党在井冈山斗争初期,就明确地提出了“保护工商业”和“保护中小商人”的政策。草林圩的复活与繁荣,以及1928年7月间开辟的大陇红色圩场,都是贯彻和执行了保护工商业政策的结果。
对于这方面的具体政策,目前尚未发现历史文献的记载。只有一些口头资料。虽属个人回忆,可信程度却较高。
如谭冠三曾回忆说:“1928年初,我们从茶陵撤回井冈山,不到一个月的光景,部队又进到遂川城过旧历年。这期间,毛委员宣布了城市政策。在这以前,我们曾犯过一些错误,把商人、小贩的货物也没收了,甚至连药铺里的戥秤也拿上了井冈山。毛委员发觉这些情况后,即作了纠正。他指出:我们反对封建剥削,只能没收地主的财产,保护工商业利益,如地主兼商人,就只能没收封建剥削的部分,商业部分连一个红枣也不能动。”谭冠三:《在我记忆中的井冈山斗争》。内部采访资料。
谭冠三还说:“在井冈山,执行的政策是正确的。当打下永新后,毛泽东同志亲自在永新城召开过一次‘书宣组’联席会议(即由部队党支部书记、宣传干事和组织干事——后来改称宣传委员和组织委员参加的会议),专门对政策问题进行检查。当时,各项政策都很明确。对大地主,没收他的浮财、粮食等(浮财和粮食,大部分分给农民群众,留一部分下来作为军粮),不杀他。对富农,一般不动他,有的也酌情筹款。对于工商业,特别是中小商业者(在县城,大工商业不多,主要是中小工商业),采取保护的政策。筹款数字不大,采取‘评议’的方法,让他们根据自己的情况,自愿拿出一部分钱来。还宣布了废除苛捐杂税这个政策。对工商业兼地主者,地主部分的财产,是加以没收的;工商业部分,不没收,采取了保护的政策。对于这些政策,工商业者都感到满意。这样一来,既筹到了款,解决了我们自己的供给问题,又不损害他们的利益,保护了他们,团结了他们,使他们拥护和支持我们。本来我们吃盐是很困难的,后来由于有了正确的工商业政策,商人就愿意和我们做生意,把盐运进来,解决了吃盐的问题。”“访问谭冠三记录”。
然而,这些保护中小工商业的正确政策,却受到“左”倾错误的干扰。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中曾记述说:“对小资产阶级的政策,我们在今年二月以前,是比较地执行得好的。三月湘南特委的代表到宁冈,批评我们太右,烧杀太少,没有执行所谓‘使小资产变成无产,然后强迫他们革命’的政策,于是改变原来前委的领导人,政策一变。近来逐渐改变这种政策,情形渐渐好些。在遂川特别收到了好的效果,县城和市镇上的商人不畏避我们了,颇有说红军的好话的。草林圩上逢圩(日中为市,三天一次),到圩两万人,为从来所未有。这件事,证明我们的政策是正确的了。”
边界保护中小工商业的政策,从具体到“一个红枣也不能动”,可见一斑。这一政策,虽然遭到“左”倾错误的干扰,但总的来说,执行情况是好的。所以,充分调动了赤白区中小商人的积极性,不仅提供了军队自身给养的需要,同时也为实行工农武装割据、布置长期的斗争,奠定了经济方面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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