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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死后勿为我过悲-​李硕勋给给妻子的遗书

2018-07-25
25 2018-07

14:33

本篇红色家书全文

陶:

余在琼已直认不讳,日内恐即将判决,余亦即将与你们长别,在前方,在后方,日死若干人,余亦其中之一耳。死后勿为我过悲,惟望善育吾儿,你宜设法送之返家中,你亦努力谋自立为要。死后尸总会收的,绝不许来,千嘱万嘱。


九·十四


本篇红色家书作者生平简介

李硕勋(1903—1931),又名李陶,四川高县人。中学时期参加五四运动。1923年进上海大学读书。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五卅”惨案后被选为全国学联总会会长。1926年秋调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五师政治部主任。南昌起义后,任二十五师党代表。1928年到上海后,先后担任中共江苏省委秘书长,浙江省委组织部长等职。1931年调任红七军政委,后到香港任广东省委军委书记。同年7月,去琼州参加游击队军事会议到海口时因叛徒告密被捕,9月16日英勇就义。时年2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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