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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

2019-06-05
05 2019-06

10:24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

        ——习近平2014年1月20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中引用

■ 原典

圣人之治天下,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关市之赋,厉民之甚者也。周公制礼,其肯笔之于书以为常法哉?昔文王治岐,关市讥而不征。武王有天下,奉行不变。……使赋及关市,宁非横敛乎?吾以是知《周官》非周公所作,决也!

——﹝清﹞万斯大《周官辨非·天官》

■ 释义

清代经学家万斯大(1633—1683年)的《周官辨非》是一部力证《周礼》为伪的著作。《周官》,又称《周礼》,作者不详,约成书于战国末年,是一部汇编行政法律规范的典籍。为了论证《周官》之伪,万斯大提出了一个论点:“圣人之治天下,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意思是,圣人治理天下所用之道,凡是于民有利的事情,再小也要推行;于民有害的事情,再小也必须革除。而《周礼·天官》九赋中的“关市之赋”,对百姓最为有害。所以,《周官》并非周公所作确定无疑。在这里,万斯大把“利民”作为执政治国的价值标准,具有民本思想的积极意义。

万斯大的老师、明清之际的思想家黄宗羲倡导:“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清代中后期的钱泳主张:“天下事有利于民者,则当厚其本,深其源;有害于民者,则当拔其本,塞其源。”万斯大的“利民”思想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中国传统民本主义中的利民思想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深化,并逐渐展现其本身所应具有的价值。

■ 解读

群众利益无小事。服务群众、联系群众,更不能忽略了那些所谓的“小事”。井冈山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规定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个红薯,成为凝聚人心的关键。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从哪里来?正是从这些为民服务的小事中来,从这些为民解忧的点点滴滴中来。今天,改革航船行驶在深水区,尤需记取这样的光荣传统。习近平同志注意到,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有的同志或者认为“活动离我很远”,或者拿着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认为自己身上没有什么大问题,自我感觉良好、态度不积极、参与感不强。所以他提出,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衡量尺度,关乎群众利益的大事小情,应该细致到“丝发”和“毫末”的程度,就像拿着显微镜看民生疾苦、看“四风”顽疾。如此,一些没看清的问题就会看清,一些过去没引起重视的问题就会重视起来,才能更好地做利民之事、去厉民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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